2024年度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三明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财购【2010】9号)、《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明财购【2012】13号)的规定,我公司将参照上述规定通过招标代理机购比选确定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购。
1、招标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名称: 三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1.2招标项目名称: 三明中燃2024年度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1.3招标项目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新四路中银大厦11层会议室
1.4招标项目委托代理性质: 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材料采购招标
1.5代理有效期: 一年
2、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2.1具备有效的三明辖区内注册且在三明市财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独立法人企业。
2.2申请人未被财政监管部门公布进入“不良记录名单”或被责令暂停代理采购业务的。
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第三条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申请书。
3、招标代理费取费标准:
招标人公布本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取为最高取费标准,最高取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1-所报下浮率)进行结算由中标人支付,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4、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4.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申请书;参与比选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无须缴交任何费用。
4.2报名时间和地点:即日起至2024年1月5日12:00止,逾期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申请书的无效。
4.2.1接受书面申请的单位:三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4.2.2报名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新四路中银大厦11层工程部。
4.2.3报名联系人:陈忠毅 联系电话:18259247661。
5、比选办法:
5.1采用比价方式,一次报价,按报价下浮率最高中选原则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报价单填写要求见附表1),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采用抽签或综合评定方式确定。
5.2至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提交书面申请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仅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则直接确定其为中标单位;至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无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或提交书面申请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均不符合要求时,则在由本单位出具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活动未成功的情况说明,在福建省范围内自行选择、委托一家资格证书等级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招标项目招标事宜。
5.3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与(招标人)联系、商议,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5.4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则按候选单位报价的排序重新确定中标单位,并报备案。
6、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或不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比选时间
7.1比选时间:2024年1月5日15:00。
7.2比选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新四路中银大厦11层会议室
三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